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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外国语大学海内外公开招聘法学院院长公告

【通知公告】2025-06-05作者 /SISU来源 /党委组织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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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上海外国语大学创建于1949年12月,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同龄的高等外语学府,是新中国外语教育的发祥地之一,是教育部直属并与上海市共建、进入国家“211工程”和“双一流”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。学校秉承“格高志远、学贯中外”的校训精神和“诠释世界、成就未来”的办学理念,以“服务国家发展、服务人的全面成长、服务社会进步、服务中外人文交流”为办学使命,深入推进“多语种+”办学战略和以“跨、通、融”为核心的教育改革,培养“会语言、通国家、精领域”的卓越国际化人才,致力于建成国别区域全球知识领域特色鲜明的世界一流外国语大学。

      上海外国语大学法学院成立于1995年,是国内最早培养“法律+外语”复合型涉外法治人才的摇篮之一,也是国内率先培养多语种法律硕士的单位。2012年入选上海市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,2021年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,2022年入选上海高校涉外法治人才教育培养基地,2023年入选上海教育立法咨询与服务研究基地。

      因工作需要,经研究决定,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法学院院长1名,相关事宜公告如下。

      一、招聘岗位

      上海外国语大学法学院院长

      二、岗位职责

      1.全面主持学院行政工作;

      2.制定并实施学院发展规划,显著提升学科整体实力与影响力;

      3.加强师资队伍建设,引育具有较强学术竞争力和影响力的高层次人才,推动创新团队建设;

      4.推进教学与课程体系改革,创新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模式,提升人才培养质量;

      5.推进高水平对外交流与合作,提升学院国际化水平和国际影响力;

      6.完成学校布置的其他相关工作。

      三、基本条件

      应聘者除具备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和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,还应符合以下条件:

      1.政治立场坚定,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,热爱教育事业,熟悉高等教育,熟悉法学学科发展规律和教学科研规律,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认同学校办学理念,有丰富的组织管理工作经验;

      2.具有法学或相关学科专业的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,教学科研能力突出,主持过国家级、省部级教学科研项目,原则上应达到学校高层次引进人才标准,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;

      3.在法学或相关学科领域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声誉,熟悉国内外法学学科建设和发展的现状,具有宽广的国际视野、学术视野和引领本学科发展的办学思路;

      4.身体健康,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,特别优秀者可放宽条件;

      5.应聘入职后须全职到岗,将主要精力投入工作岗位。

      四、待遇(具体以签署的合同为准)

      待遇参照学校引进人才相关标准执行,具体面议。

      五、招聘程序

      (一)个人报名

      请应聘者填写《上海外国语大学院长岗位应聘申请表》,连同其他报名材料扫描件以压缩包形式(命名为“岗位名称+姓名”)发送至指定邮箱。申请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0日。报名材料包括:

      1.《上海外国语大学院长岗位应聘申请表》;

      2.有效身份证明;

      3.学历学位证书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,在国(境)外获得学位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(境)外学历学位认证书。

      (二)资格审查

     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,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,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,一经查实,取消聘用资格。

      (三)面谈面试

      学校择优遴选候选人并按相关程序进行面谈面试。

      (四)确定人选

      学校根据面试情况确定入围人选,经面谈协商、组织考察等程序后,研究确定拟聘人选,与其签订聘任合同。

      六、联系方式

      联 系 人:朱 磊、章 远

      联系电话:021-67708040;

      电子邮箱:zuzhibu@shisu.edu.cn

      通讯地址: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1550号上外党委组织部;

      编:201620;

      上海外国语大学网址://m.fortycaroline.com/

      上海外国语大学

      2025年6月5日

      初审 / SISU 编校 / 责任编辑 / 吴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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